建筑层次

Tekla Structures
修改时间: 9 12月 2025
2025
Tekla Structures

建筑层次

您可以使用建筑层次在模型中定义位置分解结构。Tekla Structures 中的建筑层次可具有以下层次结构:工程 > 工地 > 建筑 > 建筑部分 > 建筑楼层 > 间距。

您可以通过直接在模型中创建多个建筑、建筑部分、建筑楼层和空间,将其添加到模型中。当参考模型和 Tekla Structures 模型各包含一栋建筑物时,您可以从参考模型导入建筑物楼层和空间。

您可以使用模型特定的 XS_USE_INTEGRATED_BUILDING_HIERARCHIES 高级选项来控制是否启用建筑层次功能。默认情况下,高级选项设置为 TRUE,并在新模型中使用建筑层次。您定义的层次将显示在建筑层次侧窗体和管理器,并用于 IFC 输出。

要打开建筑层次侧窗体,请转到功能区上的管理选项卡,然后单击建筑层次

已定义的建筑层次和层次中的对象位置对于模型的所有用户通用。使用 Tekla Model Sharing 时会共享建筑层次。

请注意,如果要使用管理器或用户定义的属性来定义层次,请将 XS_USE_INTEGRATED_BUILDING_HIERARCHIES 高级选项设置为 FALSE,保存模型并重新打开以应用更改。如果您已使用建筑层次定义层次,该层次将不再显示在管理器中,并不再用于 IFC 输出。IFC 输出将改为使用您利用管理器(或用户定义的属性)定义的层次。如果将该高级选项的值改回 TRUE,则使用建筑层次定义的层次将再次显示在管理器中,并再次用于 IFC 输出。

建筑层次元素

建筑层次可具有以下层次结构:工程 > 工地 > 建筑 > 建筑部分 > 建筑楼层 > 间距。选择建筑层次元素时,无论从何处进行选择,此元素都始终会同时在建筑层次侧窗体和模型中被选中。

  • 工程在模型中没有表示形式。您可以在文件 > 工程属性中定义工程的属性。

  • 工地在模型中没有表示形式。工地是为建筑施工划定的土地区域。您可以在建筑层次中拥有一个工地,并在属性窗体中定义此工地的属性。

  • 建筑在模型中表示为空间体积。体积的边界可以显示为线框或阴影线框。

    您可以在模型中设置多栋建筑。一栋建筑可以有多个建筑部分和建筑楼层。

  • 建筑部分在模型中表示为空间体积。建筑部分是特定建筑部分的表示形式。体积的边界可以显示为线框或阴影线框。

    您可以在一栋建筑中添加多个建筑部分。

  • 建筑楼层表示为建筑或建筑部分中指定标高的水平面。建筑楼层是建筑或建筑部分的水平分区,通过其在结构中的标高来定义。建筑或建筑部分的边界也定义了建筑楼层的边界,具体取决于建筑楼层创建的位置。

    您可以在建筑和建筑部分中添加多个建筑楼层。

    对象根据其几何中心点自动分配到建筑层次元素,但柱和面板类型的对象除外,这些对象将根据其底部边缘的中心点分配到建筑层次元素。建筑楼层包含那些几何中心点位于该楼层标高与上一层楼层标高之间的对象。

  • 空间在模型中表示为空间体积。体积的边界可以显示为线框或阴影线框。

    空间用于定义提供某些功能的有界区域或体积,例如建筑内的房间、大厅或走廊。

    空间会自动分配到其下方最近的建筑楼层。已创建的空间将在建筑层次侧窗体中列出,位于其分配到的建筑楼层下。如果没有建筑楼层,空间将分配到工地、建筑或建筑部分元素。

在模型中创建建筑层次

为建筑的空间结构创建层次。层次结构遵循 IFC 空间结构:工程 > 工地 > 建筑 > 建筑部分 > 建筑楼层 > 间距。

  1. 在功能区的管理选项卡上,单击建筑层次

    建筑层次侧窗体将会打开。创建模型时会自动创建工程和工地。您无法在层次结构中自行创建。

  2. 建筑层次侧窗体中单击 按钮。
  3. 单击创建建筑命令。
    1. 在模型中选取建筑的第一个边界点。
    2. 选取建筑的第二个边界点。
    3. 选取建筑的下一个边界点。
    4. 单击中键以创建建筑。

      如果模型中有多个建筑,您现在可以继续创建更多的建筑。

    5. 要创建另一个建筑,请选取另一个点。
    6. 要停止创建建筑,请按 Esc

    建筑创建完成后,您可以继续创建建筑部分、建筑楼层和空间:

    • 如果需要创建建筑部分,请使用创建建筑部分命令,在已创建的建筑中创建建筑部分。

    • 如果不需要在建筑中创建建筑部分,可以使用创建建筑楼层命令,在建筑中创建建筑楼层。

    • 如果不需要创建建筑楼层,可以使用创建间距命令,在建筑中创建空间。

  4. 单击创建建筑部分命令。
    1. 选取模型中建筑部分的第一个边界点。
    2. 选取建筑部分的第二个边界点。
    3. 选取建筑部分的下一个边界点。
    4. 单击鼠标中键以创建建筑部分。
    5. 要创建另一个建筑部分,请选取另一个点。
    6. 要停止创建建筑部分,请按 Esc
  5. 单击创建建筑楼层命令。
    1. 选择一栋建筑或一个建筑部分。
    2. 在模型中的建筑楼层高程处选取一个点,或在属性窗格中输入高程,然后单击属性窗格中的 插入建筑楼层 按钮。
    3. 要创建另一个建筑楼层,请选取另一个点。
    4. 要停止创建建筑楼层,请按 Esc
  6. 单击创建间距命令。
    1. 选取模型中空间的第一个边界点。
    2. 选取空间的第二个边界点。
    3. 选取空间的下一个边界点。
    4. 单击鼠标中键创建空间。
    5. 要创建另一个空间,请选取另一个点。
    6. 要停止创建空间,请按 Esc
层次结构显示在 建筑层次 侧窗体中。

从参考模型中输入建筑层次

当参考模型和 Tekla Structures 模型各包含一栋建筑时,您可以输入建筑层次。输入的参考模型的建筑楼层和空间将替换 Tekla Structures 建筑的建筑楼层和空间。

  1. 如果您想要输入建筑楼层和空间的参考模型已经存在于您的模型中,请转到步骤 4。

    要将参考模型插入模型,请单击文件 > 输入 > 插入参考模型

  2. 添加模型对话框中,单击浏览从列表中选择参考模型。

  3. 单击 添加模型

  4. 在功能区上,单击 管理 > 建筑层次 以打开 建筑层次 侧窗体。

  5. 单击建筑层次侧窗体右上角的 按钮。

  6. 单击从参考模型输入命令。

  7. 选择要从中输入层次结构的参考模型。

    您可以在参考模型名称框中输入字符,以获取包含输入字符的可用参考模型列表。或者,您可以从参考模型侧窗体或模型中选择模型。如果您从模型中选择,请确保选择参考模型选择开关激活。

    您选择的参考模型的名称显示在参考模型名称框中。

  8. 选择从建筑层次输入的最低层次,可以是建筑楼层或空间。

  9. 单击输入

    如果模型已经有建筑层次, Tekla Structures 会显示一个关于替代现有层次的对话框。

    如果您单击替代,建筑楼层和空间会按如下方式被替代:

    • 如果您在从建筑层次中输入的最低层次中选择了建筑楼层,建筑楼层将被输入的建筑楼层替代。

    • 如果您在从建筑层次中输入的最低层次中选择了空间,建筑楼层和空间都将输入的建筑楼层和空间替代。

    输入的建筑楼层和空间将显示在建筑层次侧窗体中。要在模型中显示它们,请确保在显示设置中选择建筑层次。双击模型背景的任意位置,然后在 视图属性 对话框中单击 显示(D)... 并检查是否选择了 建筑层次

    如果您在显示设置中清除建筑层次复选框,然后单击修改,模型中仍会显示输入的建筑楼层和空间。使用重画视图命令更新视图。

修改建筑层次元素的属性

Tekla Structures 将在属性窗体中显示所选建筑层次元素的属性。如果您没有打开属性窗体,请单击侧窗体中的 按钮以显示属性。

根据需要在属性窗体中修改属性。修改完成后,单击修改按钮以应用更改。

属性 描述

名称

名称最多可包含 61 个字符。

边界框

使用标高和偏移属性来定义建筑层次元素的边界体积。

  • 建筑建筑部分

    • 侧边界是创建建筑或建筑部分时在模型中选取的边界。

    • 使用顶部标高底部标高 属性来定义顶部和底部边界。

  • 建筑楼层:

    • 侧边界由建筑或建筑部分的边界定义,具体取决于建筑楼层的建造位置。

    • 顶部和底部边界由标高属性来定义,即从相应建筑楼层的标高到上一建筑楼层的标高。

      如果您更改了已分配对象的建筑楼层的标高,Tekla Structures 将显示一个对话框。在此对话框中,您需要选择是仅移动建筑楼层,还是同时移动建筑楼层和分配给它的对象。

    • 使用底部偏移属性来定义楼层下方的一定距离。您可以将低于建筑楼层标高的对象分配到该特定建筑楼层。例如,如果您将底部偏移设置为 300 mm,则位于建筑楼层标高下方 0-300 mm 范围内的对象也会分配到该建筑楼层。

    • 偏移 是从承重结构顶面到成品地板顶面的距离。

  • 空间:

    • 侧边界是创建空间时在模型中选取的边界。

    • 使用底部偏移属性来定义空间下方的一定距离。

IFC 实体

工地、建筑、建筑部分、建筑楼层、空间均具有 IFC 实体属性。您只能修改空间的 IFC 实体

  1. 选择 IFC 实体值:

    • IfcSpace,将输出间距。这是默认值。

    • None,不输出间距。

    • Auto,使用默认值。

  2. 选择 IfcSpace子类型(IFC4) 值。

    默认子类型为 NOTDEFINED

  3. 定义用户定义的类型(IFC4) 值。

    为此,请将子类型(IFC4) 设置为 USERDEFINED

将对象分配到建筑层次元素

您可以手动将对象分配给所需的建筑层次元素。例如,跨越多层的柱子可能不会自动分配到所需的建筑楼层。

目的 操作步骤

手动将对象分配给建筑层次元素

  1. 选择 工具栏上,打开构件和浇注单元的选择开关

  2. 在模型中选择对象。

    您可以一次分配一个或多个对象。对象可以位于建筑层次元素外部。

  3. 右键单击并选择建筑层次 > 将所选对象分配到

  4. 选择建筑层次元素以分配对象。

如果要恢复对象的自动分配功能,请再次选择这些对象。右键单击并选择建筑层次 > 恢复所选对象的默认分配

显示、选择和隐藏分配给建筑层次元素的对象

  1. 建筑层次 侧窗体中选择一个建筑层次元素。

  2. 右键单击并选择以下任一选项:

    • 显示分配的对象

      显示当前隐藏的所有指定对象并确保所有指定对象均可见。

    • 选择分配的对象

      突出显示并选择所有指定的对象。

    • 隐藏已分配对象

      隐藏所有指定的对象。

    • 仅显示分配的对象

      仅显示已分配的对象并隐藏所有其他对象。

  3. 要返回原始视图,请右键单击视图并选择重画视图

查看和过滤建筑层次元素

您可以控制模型中建筑层次元素的可见性和渲染。您可以隐藏和删除元素,以及报告空间属性。

查看模型中的建筑层次元素

目的 操作步骤

设置模型中建筑层次的可见性

  1. 双击模型背景的任意位置以打开 视图属性 对话框。

  2. 单击 显示(D)... 按钮打开 显示对话框。

  3. 选中或清除 建筑层次 复选框。

  4. 单击修改

更改建筑层次元素的渲染

  1. 视图选项卡上,单击渲染

  2. 选择要使用的渲染选项:

    • 建筑层次线框

    • 建筑层次阴影线框

查询和过滤建筑层次元素

目的 操作步骤

查看构件分配到的建筑楼层

在模型中查询构件

结果中显示了建筑层次信息。

过滤建筑层次对象

使用位置分解结构类别,根据其位置来过滤建筑层次对象

报告空间属性

目的 操作步骤

报告构件和浇筑体的空间对象属性

使用 SPACE 模板属性来报告属性。

在所选建筑楼层上创建视图

您可以创建在 建筑层次 侧窗格或模型中选择的建筑楼层的模型视图。

  1. 视图选项卡上,单击新视图 > 在所选的建筑楼层
  2. 建筑层次 侧窗格或模型中选择建筑楼层。
  3. 在所选建筑楼层上创建视图 对话框中,定义视图名称,并选择视图属性。
  4. 选择是否在建筑楼层偏移处创建视图。
  5. 单击创建

创建的视图列于视图列表中。在功能区上,转至视图选项卡并单击视图列表

示例:管理器中的建筑层次

您可以使用管理器查看已定义的建筑层次。

  1. 在功能区上,单击 管理 > 建筑层次 以打开 建筑层次 侧窗体。

  2. 管理选项卡上,单击管理器

  3. 在打开的对话框中选择同步,将建筑层次同步到管理器中。

    建筑层次以绿色图标 显示在类别部分的顶部。

    建筑层次侧窗体中进行更改时,您需要同步管理器,以便将更改应用到管理器

  4. 如果需要,您可以手动更改建筑楼层。例如,将构件移动到另一个建筑楼层。

    在模型中选择构件,然后在管理器中右键单击目标建筑楼层并单击移动所选对象命令。同步管理器

    您可以删除手动进行的更改。选择类别,单击 并选择管理手动更改。选择用 标记的手动添加对象,右键单击并选择删除手动更改。同步管理器

注:

在模型中使用建筑层次时,如果在输出 IFC 对话框中选择了管理器中的空间层次结构设置,IFC 输出将使用建筑层次中的楼层。如果在输出 IFC对话框中选中空间对象类型,则空间也将被输出。请注意,不能同时使用在管理器中创建的层次。

要在 IFC 输出中使用在管理器中创建的层次,请将 XS_USE_INTEGRATED_BUILDING_HIERARCHIES 设置为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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